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文件
厦 市 政 园 林 [2002] 256号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关于统一园林绿化设计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设计单位:
按照国家相关专业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制图规范及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实际,现对报送审批的园林绿化设计图纸,作如下统一要求:
一、 要注明绿地率指标等技术参数。绿化总平面图(无论是方案阶段还是施工图阶段)中应参照《园林绿化面积计算暂行规定》(详附件),统计计算该项工程的绿地面积和绿地率指标,相应的竖向设计标高应标明。
二、 要有辨认方位的参照物、所设计的园林绿地、应标明周边主要道路、房屋等具有导向性的参照物;总平图中指北针符号不可省略。
三、 要有尺寸标注。主要绿地、广场应标明轮廓尺寸;园路的宽度和主要乔灌木等种植间距应有示意性尺寸标注。
四、 绿化种植平面设计,在方案阶段出图比例不应小于1:500;在施工图阶段出图比例为1:200~1:300。小品、塑石、广场铺装、道路等应按照土建类制图要求,提供较大比例的平、立、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