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生产企业应急预案(19)

2021-01-20 15:47

应急预案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1、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值守电话:8×××××××。一旦事故发生,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企业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方姓名、双方的主要交流内容。 4.3.2信息上报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向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冶金生产企业应急预案(1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调幅发射机的设计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