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授权甲方招商所得的奖励与积分奖励按照《中国合商渠道代理招商与消费积分奖励兑换规则》。
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有效期为 个月,有效期满后双方可视合作情况续约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以传真扫描件签订本协议有效)。
七、财务对账与款项结算规定
双方财务负责人根据交易频率自行约定对账周期,原则上按月结算,特殊情况可“随时结”详见附件一;
八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约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某方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3、对店铺所处类目经营状况较差者双方应分析原因并研讨对策,如拒不配合者乙方保留劝退的权利;
4、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 如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九、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版权问题责任自负,合作期间商家对外宣传资料可附上“中国合商”店铺名称及域名等;
2、甲、乙双方均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且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十、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给重庆市合川区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接受其仲裁规则,并服从该仲裁裁决,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中国合商(http://www.77cn.com.cn)
重庆市万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办假日大道1号 电 话: 电 话:023-42870218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