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07规程的主要特点1、强化了项目法人在质量检验和评定工作中的责任。在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增加了“项目法 人认可”的环节,将项目法人制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2、突出了质量监督机构作为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政府监督 作用。质量监督机构不再是工程的参建单位,回归了该机构 本来的政府监督地位,不参加质量检验和评定的具体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解读(12)
2021-01-20 16:3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解读(1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