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冰-公共经济学 福利经济学与伦理学
益、总收益、平均收益 垄断的福利损失 新 旧 福利经济学 旧福利经济学假设效用是可测量的,并可以在不同人之间进行效用的人际比较。 “收入从较富裕者转移给具有类似气质的较贫困者,必定会使满足的总和增加,因为它以牺牲较弱的需求而满足了较强的需求。”――庇古 庇古的《福利经济学》被认为是旧福利经济学的终结。 新福利经济学的标志: 帕雷托原则及其边界条件的确定; 伯格森―萨缪尔森社会福利函数的提出; 1940年前后关于补偿检验的争论。 偏好、效用、福利 A和B是我的两个消费组合,也可以被 称为两种状态,并且他们都是在我的 收入水平下可以达到的,但我选择了 B而没有选择A,这意味着在A和B中, 我更偏好B。 偏好是我对于各种社会状态(消费 束、方案、政策、候选人)的排序。 效用是我从我选择的某个社会状态中所得到的满足程度。我在可以选择A的时候选择了B,意味着U(B) U(A)。 无差异曲线描述了我的效用水平,如果我仅仅知道U(B) U(A),那么我是序数效用论者;如果除了U(B) U(A)以外,我还知道U(B)=5,U(A)=2,或者U(B)=2.5U(A),那么我是基数效用论者。 福利=效用 基数效用 基数效用 边际单位商品的价格,就是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也就是作为该消费音所购商品的边际效用的计量单位。以这种方式计量出来的效用,意味着效用是可以用1,2,3元等基数计量的。这就是所谓边际效用基数论。 基数效用下的社会总效用 个人的效用是可以用一个数值来表示的,并且不同人的效用可以加总。 伯格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