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措施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区畜牧局、区财政局及项目实施的乡镇等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成立项目技术组:由区畜牧局牵头,畜牧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生产科教股成员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为成员,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
3、建立项目进展报表制度。实施项目的乡镇,每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比对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促进项目的顺利完成。
4、实行目标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情况直接与乡(镇)长的年终考核和兽医站站长的年终考核挂钩,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5、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二)技术措施
1、开展技术培训,印发并大力推广农业部制定的生猪标准化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区的技术指导及服务工作,监督指导小区内养殖户自觉执行标准化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示范小区的成功。
2、完善冷链设施,确保区、乡疫苗冷藏所需冰箱、冰柜的正常运转,保证注射有效苗,提高防疫质量。
3、进一步加强生猪产地、市场及运输检疫工作,完善生猪定点屠宰,严防口蹄疫、蓝耳病、水泡病、猪瘟、布病、结核等疫病的发生和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