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则制定的意义
四)明确变更、注销、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规定 4、对于报废的起重机械:应 1、使用单位不变的情况下进 2、使用单位发生变化的起重 3、对于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产 当注销使用登记证。(第三十 行移装、改造、重大维修后的起 机械:原使用单位应当注销原 权单位发生变化:原产权单位应 三条)
重机械:应当重新填写使用登记 使用登记证。 当注销原使用登记证。 表,但不需要对使用登记证进行 新的使用单位重新填写使用登 新的产权单位重新填写使用登记 变更。(第三十一条) 记表,并办理使用登记证。 表,并办理使用登记证。(第三 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