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精品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实施?
1.重点建设项目稽查和审计
加强对政府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实施,以及资金安排、拨付执行情况的稽查和审计,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施跟踪检查制度,每年在审计权限范围内每年选取不低于50%的数量开展稽查和审计。
2.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和评价
加强对政府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绩效的审计和评价,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年初给县审计局通报。县审计局负责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审计;县财政局负责对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每年选取不少于总额的30%的重点民生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审计和评价。
3.重点工作督查
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政府重要工作情况的督查,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行政机关开展政务事项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针对政府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的专项督查,并每半年向县政府报告1次督查结果。年度重要工作年初由县政府督查室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年度重要工作的实施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7日前,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报送本部门年度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实施与监督
1.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政府各部门具体实施,重大项目稽查的审计工作由政府审计机关牵头,发展和改革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