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概况,主要有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辅助材料,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外观质量,工程实体质量检验,使用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工程质量评价。
8.10 B10 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为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监理单位的建议,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8.11 B11 旁站监理记录表:该表执行建设部实施监理旁站制度规定的用表。各工程项目中,应根据不同的旁站对象,设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旁站监理表式。旁站监理工作的精髓就是“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在建设部旁站监理规定中,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部可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设置旁站点。
8.12 B12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为在签定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项目监理机构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核、报送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1条的规定。监理人员的进退场计划应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制定。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监理规划中要明确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等。
8.13 B13 监理实施细则: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或具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核等均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2条的规定。
8. 14 B14项目监理机构向有关主管部门质量安全报告单: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