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港依兰港区重件码头建设工程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联系人:张伟东 联系电话:0451-88912310
7.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56号 邮编:150056
联系人:高云亮 联系电话:0451-53925841
E-mail:beyond_wongkakui@http://www.77cn.com.cn
传真:0451-53925800
公告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公告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