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病人“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修订版)(3)

2021-01-20 19:56

4.1.7病情需要会诊时,会诊医师必须在得到通知后5-10分钟内会诊到位,急诊科室正、副主任有权呼叫院内有关人员参与抢救,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诊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

4.1.8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经费当时有困难者,由急诊科当班医师和当班护士双签字并盖“急诊绿色通道”章,相关科室予以检查、发药等。事后由患者家属及时补交有关费用,相关专科协助催交。

4.1.9确定收住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 符合进入ICU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部(或总值班)决定。急诊科医师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

4.1.10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有3名以上伤病员或外籍伤员、高级领导干部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科主任及医务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由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根据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会诊。

4.1.11必须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医疗药物、仪器、设备及其它用品的充足、良好。

4.2急危重病人(手术)抢救的有关规定

凡需急诊手术抢救的病人均属绿色通道病人,要求保证病人在接诊后30-40分钟内由急诊科或抢救室、放射科、B超室等地直接进入手术室进行抢救,在遵循非手术病人的绿色通道规定之下,尚须按以下条款实施救治:

4.2.1专科医师受邀后应于5-10分钟内到位会诊,专科总住院(或以上)医师决定手术治疗后,立即电话通知手术室,并同时填写好手术通知单,随病人送到手术室。

4.2.2专科总住院医师应在5分钟内开出术前医嘱,20分钟内做好必要的术前检查。

4.2.3术前医嘱由急诊科当班护士在10分钟内完成。

4.2.4手术室接到手术通知后立即通知麻醉科,麻醉科必须及时安排好人员在30分钟内完成各项准备。

4.2.5麻醉科在接到通知后当班医师(如当班医师有任务则另派他人),应5-10分钟前往病人所在地点(急诊科、放射科、B超室等地)检查病人,并把病人送入手术室。

4.2.6急诊科派员与专科医师一道将病人送入手术室,并与手术室护士、麻醉科医师当面交接班。

4.2.7急诊手术由有关专科按湖南省卫生厅手术分类与审批权限规定指派相应职称的外科医师主刀。

4.2.8所属专科负责通知家属到住院科办理住院手续并协助催交医疗费用。

4.3关于绿色通道病人收治过程中的几点补充规定

4.3.1急危重病人(非手术病人)急诊科能明确诊断的,由急诊科电话通知专科准备好床位,并由急诊科派员直接护送至专科;若专科床位确实困难者,急诊科有权决定收治专业相近的科室,急诊科不能明确诊断,判定收治科室有困难时应立即请专科总住院医师会诊,由专科总住院与急诊科医师共同处置,总住院医师与急诊科医师处置有困难者,立即请专科及急诊科二线班医师或科室正、副主任会诊处置,诊断仍不能明确者,急诊科主任有权决定收治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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