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统一领导、指挥所在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所在乡
镇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研究制定所在乡镇食品安全工作规划、方案和制度,并
督促相关部门、人员贯彻落实。
三、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开展乡镇食品安全工作。
四、支持、配合县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探索建立标本兼
治、长效管理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有效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七、发挥乡镇、村居食品安全监管网的作用,整顿和规范农
村食品市场秩序。
八、大力推进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制度的贯彻实施。
九、指导、督促所属行政村居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十、完成食品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