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防止火灾、爆炸、煤气中毒、烫伤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火灾、爆炸、烫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钢厂所属区域发生的火灾、爆炸、熔融金属爆炸烫伤事故、煤气中毒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3 相关文件及术语 3.1 相关文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护国主席令第70号)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国家主席令第6号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护国主席令第60号) 3.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1.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3.1.6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192—2008 3.1.7 《炼钢安全规程》AQ 2001-2004 3.1.8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3.1.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6年11月1日实施)
3.1.10 《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安办【2009】13号) 3.1.11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6号) 4 基本情况 4.1单位地址
4.2隶属关系 迁安市菜园镇新庄北、野兴公路东侧 4.3职工人数 680人 4.4主要产品 连铸钢坯
4.5产 量 年生产能力185万吨
4.6主要基础设施: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炼钢厂现有2×160t转炉、160tLF炉1座,80000m3干式胶帘转炉煤气柜1座、1300t混铁炉1座;板坯连铸机1台。连铸机切割为液化丙烷气切割,最大库存量为29罐丙烷气(单重3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