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村妇女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一)日常生活单向度(二)心灵“疲惫空虚”(三)置之健康于身外(四)家庭内外存在不和谐“音符”(五)“男女平等”意识淡薄(六)自我意识不强二 农村妇女“弱中之弱”的原因探析三 提高中国农村妇女地位的对策思考
式使人们的“重男轻女”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并产生男性能力强于女性能力的错误认识。农村妇女的教育、就业及发展机会与资源还存在很大的缺口,机会与质量都没有到达应有的程度。平等不是男强女弱、男高女低、男刚女柔的不合理的刻板模式。如果女性仍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上,男性也难以实现自由充分发展。因为男女两性是协作关系,他们的发展程度也必将相互影响。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言,农村妇女力量的发动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解放生产力,解放人,农村妇女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其三,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先决条件。人们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归根结底是由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决定的。农村妇女之所以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低,缺乏家庭中的话语权、事物决定权、经济自主权以及没有安全感,均与她们在社会生产中的被动状态有关。人们往往容易忽视她们在社会物质生产中的作用,忽视其对家庭的与男性不同的力量贡献方式,对此,我们或者可以称之为“隐性生产力”,相对于男性的“显性生产力”。另外,农村妇女在人的自身再生产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而这一点也常常被忽略。农村妇女地位的提高,依赖于她们就业途径范围的拓展,不再局限于家庭之内。经济独立,人才能独立。借用梁启超先生一句话,“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子以犬马奴隶蓄之,于是妇女极苦。”虽然今天农村妇女的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