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超全超详细名词解释总结,纯手打原创,实用,准确。
77.历史选择性:是指人的活动具有选择性,即具体的历史主体以一定的方式在可能性空间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指向确定对象的活动。
78.认识的种系发生(认识的系统发生):指的是人类主体的认识发生过程。又称作人类认识的原始发生。着重考察的是现已达到成熟形态的认识结构的构成因素及其内在联系、结构方式、实现形式、功能表现等,是怎样伴随着人类的最初形成而形成的,是在怎样的条件下和基础上形成的,即着重于对整个人类认识的胚胎萌发期的观察。
79.认识的个体发生:是指在人类社会中,每一个个体在出生后,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成熟以及接受教育、参加社会实践和交往等,所经历的从儿童的前认识水平发展到成人的认识水平的过程。
80.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原则:把反映或摹写的特性看做人类认识的基本规定性。
81.认识的反映性或摹写性:是指人的认识必然是以客观事物为原型的,在人的认识中一定含有反映或摹写某种客观事物的内容。
82.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人的认识活动,被主体的观念把握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
83.认识的中介:是以各种形式的认识工具、认识手段为要素,包括运用和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在内的系统。
84.物质性认识工具:是指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时所凭借的物质手段或物质条件,它是认识中介系统的基础成分。
85.观念(知识)性认识工具:主要是指以观念形态存在的观测框架和思维框架,前者指观测客体的时空构架,后者指进行思维的概念、范畴以及思维方式等。
86.感觉:通过不同的感觉器官对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
87.知觉:由多种感觉基础上形成的,由多种感觉组合成的整体。
88.表象:是大脑对过去感觉和知觉的加快和再现,即当感觉和知觉所反映的对象离开后,人的大脑对感觉和知觉到的事物所留下的印象。
89.概念: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特性和本质属性的概括和反映,是思维的细胞。
90.判断:在形式上表现为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式关系,其内容是对事物之间联系式关系的逻辑反映。判断是展开了的概念,概念是凝缩了的判断。
91.推理: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是由已知合乎规律地推出未知的逻辑形式。
92.现象是指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93.本质则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事物的本质是由它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
94.反思:是指对事物的分析遵循着一条同实际发展完全相反的道路,它是从已经完全确定的结果,完全确定的材料出发,是从结果反思过程、从现象透视历史,通过对过程和历史的透视有结果追溯原因,从而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95.建构:从认识发生学的角度看,是指人的认识结构的建立或构造的过程;从认识过程的角度看,是指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的建构或重构的过程。
96.认识结构:是指主题由各种认识能力要素所组成的结构,它是主体观念把握客体的重要条件。
97.虚拟:用人化的形式,用数字化来建构、完成和表达对象,已经超出了语言符号的思维空间,具有一些新的特点。从哲学上看,是以“代码”的形式来表达和合成事物及其功能。本质上是立足于反映基础之上的人的能动性的高度体现。
98.语言符号:是人所特有的认识中介和认识工具,是按一定的规则表达和交流思想意义的符号系统。
99.方法:是指解决理论、实践、日常生活的特定任务所采用的一定的途径、手段和方法,如工作方法、管理方法、领导方法。 100.思维方法:是主体观念地把握客体的一种认识工具系统。哲学所研究的是指理论思维方法,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为目的所进行的理性认识的方法。
101.知性思维:是指运用普通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则所进行的思维,形式逻辑是知性思维的集中体现。
102.辩证思维:立足于概念的辩证本性,通过揭示思维形式的内在矛盾而深刻地揭示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辩证法或辩证逻辑是辩证思维的集中体现。以概念、判断、推理、假说和理论体系演化等思维形式的矛盾运动反映客观世界和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
103.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思维方法,包括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
104.演绎:是有一般性原则到个别性结论的方法,即依据某类事物都具有的一般属性、关系来推断该类事物中所具有的属性、关系的推理方法。
105.分析:是把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要素,以便逐个加以研究的思维方法。
106.综合: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个因素、属性、方面的基础上,再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