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与识图实训大作业指示书
一、实训室各种设备设施、实训场地主要为学院教学服务。实训室的财产管理由旅游系负责,使用安排由教务处或系负责。
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遵守实训教学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教务处送达的实训室使用安排通知。
三、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应当服从管理员、教师的安排,按照要求使用实习实训设备。
四、学生应爱护实训室内各种设备设施,应按规定操作程序使用实习实训设备。
五、不得将食品带入实训室,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使用实训室的班级有义务搞好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六、实训室内不准高声喧哗,不得有乱扔杂物、随地吐痰和乱刻乱画等行为。
七、上课结束后,学生应将各种设备按规定摆放整齐,学习委员应协助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好实训室日志的规定项目。
八、凡违反本制度或不按规定操作程序操作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必须追究经济责任,照价赔偿;对于故意损坏设施设备的则加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实训室指导教师职责
一、实训课指导教师应于课前5分钟到达实训室,与管理员办理财产交接,组织好学生进入实习场地,做好课前准备。
二、实训课指导教师必须按教学计划进行各种实习实训教学,不得安排其它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实训课进行期间,实训指导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实训室。
三、实训课指导教师应加强实训室内的学生管理,维护好整个教学秩序;建立人员分组、设备分组管理档案;课后,认真做好实训教学日志的记载。
四、实训课指导教师应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教学需要正确指导学生使用实习实训设备,上课期间如遇不能解决的设备故障应找管理员共同解决。
五、实训课指导教师有责任预防学生故意损坏设备,预防学生因操作不当损害设备。
六、下课后,实训指导教师应当与管理员进行财产交接,对于上课期间出现的实训室设备损坏及设备丢失情况,实训课指导教师应与管理员一起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七、对在使用实训室上课期间不负责任,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教师,按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