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等文件。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使用意识。节能意识。使每位聘用驾驶人员都有进一步提高,都能融入到省院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之中
二.加强行政管理,出色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
1.严格公务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院领导的要求,今年行政管理科对驾驶省院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资格重新进行了审定。各处室外出车辆集体活动由分管检察长审批,各处室干部驾驶车辆外出由处室处长审批,做到“警钟长鸣”,争强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车辆管理工作被武汉市政府办公室评为《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周剑平.余长贵两位同志被评为《2011年度道理交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2.为了体现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在监察处.计财处.服务中心的组织下,为全院116台车辆逐台进行了车辆保险购置工作,选择了相对有实力.服务好.理赔快的车辆保险公司作为省院降低事故.维修费用的保障。对省院机关车辆年审工作常抓不放,作为安全工作和事故隐患的最后一道防线,针对年审不过关的车辆,进行彻底的安全维修,对于十年以上的车辆及行驶20万公里的车辆,我们主动于武汉市交通管理局武昌大队机动队沟通,说明情况,取得支持与理解。办理延期使用手续,使年审率达到百分之百。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服务于省院各处室,服务于全院干警。在此基础上,平时对我院反贪局.反渎局借用.借调车辆进行管理.登记。针对借用.借调车辆一律由分管检察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