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2009 …
2009年﹒第119号令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条 国家对进口废物原料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 进口废物原料报检时,收货人应当提供检验检疫 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 装运前检验证书。 进口废物原料到货后,由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 检验检疫。 依据:《商检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装运前检验是将把关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降低风 险程度、保护我国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 到货检验检疫是防止境外废物非法进入我国、保 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的有效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