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规
范
条
款
分值
测
评
细
则
备
注
如申报单位没有向 按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报 2.4.3 送档案统计报表。 1 表。 报送统计报表任务, 此条不扣分。 2.5 移交 6 (1)按规定及时移交各类纸质档案,2 分; 如申报单位没有向 及时向档案馆移交各门类、载体的档 2.5.1 案。 4 载体的档案,1.5 分; 务,此条不扣分。 (3)交接手续完备,0.5 分。 如申报单位没有向 档案馆提供主动公 2.5.2 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信息。 2 按规定及时向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和电子文本。 开信息任务,此条不 扣分。 3 信息化建设 23 (2)按规定及时移交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电子等特殊 档案馆移交档案任 按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 准确报送档案统计报 档 案 行 政 管 理 部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