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抢劫罪)-推荐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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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抢劫罪)
上诉人:田**、男、1986年8月1日出生,初中文化,住城固县*******组,农民。<BR被上诉人:张**、男、农民,住城固县****************组。<BR被上诉人:张****、男、1967年3月15日生于城固县,住城固系张**之父。<BR
被上诉人:伍**、男、住城固******************,农民。<BR被上诉人:伍
****、男、1964年3月15日生于陕西省城固县,系伍圆之父。 <BR被上诉人:任**、男、16岁住城固********************,农民。<BR被上诉人:任****、男、40岁系任**之父。<BR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任**、张**、伍**等抢劫罪刑
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不服(201X)城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之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提出上诉。<BR上诉请求:
<BR1、请求依法从重追究二被告的刑事责任;<BR2、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
损失50832.6元(详见请单)。<BR事实和理由:<BR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对被告**、伍**量刑畸轻。<BR被告任**、张**、伍**在月夜风高之夜持
械抢劫上诉人,致使上诉人受伤。一审法院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仅凭张**、伍**二被告自己供述认定其为从犯,证据不足。二被告虽系未成年人,但公然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主观恶性较大,且在犯罪过程中被害人(上诉人)
倒地已经明显丧失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对其殴打,情节恶劣。到案后拒不支
付被害人的治疗费用,无悔罪表现。在上述种种情况下,一审法院对二被告减
轻处罚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予以撤销,依法重新对二被告量刑。<BR二、一
审法院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错误<BR《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分别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仅仅判令各被告
分别承担法律责任,裁判不当请二审法院予以撤销重新裁判。<BR根据《民法
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应赔偿上诉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费等等。除此以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赔偿上诉人的手机等物质损失。
张****、伍****、任****是张**、伍**、任**的监护人依法应承担赔偿任。但
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以上各项合理损失均未支持,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BR总之,上诉人是抢劫犯罪的受害人,但是在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中对受害人
的各项权利均未予以保护。相反,二名被告的却得到格外关注。不仅是法院对
其量刑轻,而且他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小,请二审法院依予以撤销一审法院
不合理的判决,对本案重新裁判。<BR此呈<BR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BR上诉人:<BR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二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