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旅游
在政府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兴办的疗养院中所进行的休假疗养活动己经具备了奖励旅游的基本特征。
这些疗养院大多始建于50年代,六、七十年代成长缓慢,在80年代又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具体见附录一)。它们多建在风光旖旎,环境优雅的旅游风景区,或依山傍水,或在森林中、温泉旁。来休假疗养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政府机关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层层选拔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费用由政府和企业承担,而目的基本上是出于对优秀人员的表彰和激励,这些特征和奖励旅游非常相似,具体见表2.2。
二、国内奖励旅游的发展
20世纪S0年代初期,亚洲经济的迅速发展受到了世界普遍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公司到亚洲寻求发展甚至将总部迁移到亚洲,奖励旅游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随之在亚洲传播开来。与此同时,亚洲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展日益成熟,一些奖励旅游策划者开始选择亚洲作为奖励旅游目的地,1993年,亚洲一些旅游业发达的地区如曼谷、香港、新加坡等地已经接待了为数可观的奖励旅游团,据估计约占其接待总量的10%左右。而亚洲日益发达的经济,尤其是亚洲的新加坡、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始自己组织洲内的奖励旅游,更是推动了亚洲奖励旅游的发展。但短途奖励旅游仍然是亚洲奖励旅游的主流。
在这样的区域环境背景下,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期外资企业大量涌入中国,欧美盛行的奖励旅游观念随之在中国传播。在中国范围内,外资企业和大多数三资企业秉承国际传统,奖励旅游作为其内在的管理手段得到了继承,如友邦保险公司、安利公司、惠浦公司、欧司朗公司、IBM公司、三星公司、微软公司等;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机制灵活,奖励旅游发展也比较迅速;而国有企业因为受国家规定、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很少看好奖励旅游这种方式,甚至认为奖励旅游是公费旅游,是不正当的。而来自旅行社的统计资料也证明了这种看法:数据显示,预定奖励旅游团最多的还是外资企业,占到60%,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大约占到35%,而国有企业仅有5%的比例①。
因为奖励旅游具有“团队人数规模较大;组团时间多在淡季;消费支出较高”“利润可观(一般认为,接待奖励旅游团所获收益是接待普通旅游团队的2至3陪,甚至高达5倍至10倍)”的特征,所以我国越来越多的旅游企业投入到了奖励旅游事业中,目前,国旅、中旅、青旅、广之旅、神州国旅、新之旅等多家旅行社都积极地参与到了奖励市场开发中,并且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中旅总社出境部资料显示,“奖励旅游的组团量已经从原来占组团总量的6%上升到了10%”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