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知识
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一般规定 关于“实体防护系统”的问题 关于“安防工程效益评估”的问题 安全防范工程有效性的评价问题,应包括技防、物防、人防的 有机结合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且“评估”问题应 是一个较长时期的综合统计结果,进行科学、合理、全面的评价。 关于其他高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问题 本规范仅对文博、银行、民用机场、铁路车站、国家重要物资 存储等部门高风险对象的安防工程设计提出了要求。实际上,还 有许多高风险的对象(如核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 热力供应设施,军械库等)按照国务院第421号令的有关规定, TC100将与有关部门协商,陆续制定其它高风险对象的“风险等 级与防护级别”的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 序与要求》GA/T 75的有关规定。 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