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岩市人民政府西附楼四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
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2月4日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
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0年2月4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龙岩市人民政府西附楼四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
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人民币22496 万元(其中:道路:5042.7万元;桥梁:3689.4万元;隧道:13763.9 万元),计费系数为:道路:1.035;桥梁:0.935;隧道:0.935(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 道路:0.9;桥梁:1.1;隧道:1.1 ,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道路:1.15 ;桥梁:0.85;隧道:0.85 ,附加调整系数为:道路:1.0;桥梁:1.0;隧道:1.0),浮动幅度为 -20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占整个设计的比例为 8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425.29 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
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
单价金额 / 元(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