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力工程中有关接地的几个问题有较为详细的说明,并指出了规范的具体出处。从实战中总结,具借鉴意义。
有关接地的几个问题
1. 建筑物防雷接地与电气系统接地能否共用接地装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50057-1994(2000)>>第3.3.4条规定,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第5.2.5条规定,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第4.5.1规定,发电厂和变电站雷电保护的接地均应与主接地网相连,有爆炸危险的场合除外(应设置独立防雷装置);
2. 接地装置能否采用自然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T50057-1994(2000)>>第3.3.5条规定,二类防雷建筑物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的接地体,但应符合相关要求;第3.3.6条补充规定无须另设接地体的有关条款;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第5.2.6条规定,接地装置应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第4.3.1规定,发电厂和变电站水平接地网应利用直接埋入地中或水中的自然接地极,发电厂和变电站接地网除利用自然接地极外还应敷设人工接地极;4.3.2第四款补充规定,6KV和10KV变电站和配电站,当采用建筑物的基础作接地极,且接地电阻满足规定值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
3.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如何确定?
当整个建筑物采用共用接地,并将所有可导电金属管道、构件、电气设备外壳作等电位连接时,没必要规定接地电阻值一定要小于1Ω,只需按所接入设备要求的最小值确定.防雷接地电阻的要求是每条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并且当接地装置同其它接地装置和进出建筑物的管道相连时,可不考虑接地电阻值;电气有关接地一般可按不大于4Ω确定.
4. 哪些情况应接地?
电源系统的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
防直击雷与感应雷击的所有建筑物、设备、电缆等;
作等电位连接的所有设备;
5. 电源系统如何接地?为何低压系统大多要求采用TN-S系统?
电源系统的接地类型选择受于诸多因素影响,如系统绝缘强度、安全性、经济性等等.10KV电力系统大多采用IT接地型式,指电源中性点不接地或经高阻接地、消弧线圈接地,设备外露可导电部位与接地装置直接相连,电源中性点与保护接地无直接电的联系.当一相导体金属接地时,接地相的对地电压降为0,接地电流仅为系统正常运行时的三相容性电流之和,非故障相的对地电压上升1.732倍为线电压.此时三相电压仍然保持对称,系统可继续运行一段时间;0.4KV系统大多采用TN-S接地型式,指电源中性点与接地装置直接相连,设备采用保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