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渠乡中心学校六十户教学点教室
粉刷墙面合同书
甲方:焉耆县北大渠乡中心学校
乙方:师厚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粉刷学校墙壁承包合同。
一、工程项目范围、内容:粉刷六十户村教学点教室、办公室。
二、 工程标准:粉刷的墙壁要平,要求光滑平整完好,用眼睛不能看出高低不平的现象,所有墙壁粉刷两遍,刷第二遍时必须等第一遍完全干透再刷。工、材料由乙方自负,以实际丈量为准。
三、 工期:2013年10月9日至2013年10月14日,按时完工,否则按情况给予扣款。
四、 甲方负责工程的质量验收,施工中的监督。
五、 乙方对此工程不能转包,应按协议标准采购材料,严格按标准施工,按期竣工。
六、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期间保证自己的员工安全,若乙方发生人身安全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保证学校的财物不损坏、不损失。交工前,若乙方财产、安全发生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七、 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在当天予以改正。
八、 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因争工程,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由乙方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