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无形资产摊销费:是指按照规定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
(5)提取医疗风险基金:是指按照规定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
(6)管理费用:是指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科研、教学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及后勤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院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坏账损失、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印花税等。
(7)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及其他费用等。
3、新成立科室核算办法
新成立科室前三个月,在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按全院平均奖发放奖金(支出大于收入部分将在科室以后的收入中扣除)。
4、核算公式
(1)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总收入-科室总支出)×科室提成比例×科室系数×科室考核分值;
公式中科室提成比例和科室系数固定不变,考核分值为每月科室考核得分。为体现相对公平,原则上外科系统按26%提取,内科系统按30%提取,医技科室按10-15%提取。
(2)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科室绩效工资÷科室总分数×个人得分数。
(二)行政后勤科室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1、机关职能科室人员的绩效工资=临床科室绩效工资平均数×科室考核分值×个人系数
2、后勤科室不能计算工作量和收入的人员,参照职能科室核算发放,后勤科室人员的绩效工资=临床科室绩效工资平均数×科室考核分值×班组系数。
3、后勤科室能计算工作量和收入的人员,根据工作量和收入制定核算办法并签订协议,根据协议另行核算。
(三)新入院职工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1、博士:从入院次月起发放绩效工资;
2、硕士:从入院第七个月起发放绩效工资;
3、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从入院第十三个月起发放绩效工资;
4、其他调入人员:从入院第二十七个月起发放绩效工资;
(四)外出进修培训人员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外出进修培训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到科室由科室自主分配。
(五)休假人员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休假人员(包括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和病事假等), 当月休假天数在10天以内的,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绩效工资;在20天以上的,停发绩效工资。
(六)从事非专业及辅助岗位人员绩效工资核算办法
职工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从事非专业及辅助岗位工作,按全院平均绩效工资的30—50%发放绩效工资。
(七)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医疗、医技科室职工的绩效工资,每月由各科室根据科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将考核计分表统一造册,科主任签字后于此月10日前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统一打入每位职工个人工资卡。
2、为更好地体现科主任负责制,从科室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5%,作为科室管理基金,由科主任支配,用于奖励工作突出者或协调科室间的工作。科主任基金留财务科统一管理,科室用款凭单据科主任签字后,从财务科报销。为了使科主任基金公正、透明,各科室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