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欧阳詹《鲁山令李胄三月三日宴僚吏序》说得更加清楚:“一方不同教化,恐他邑之欢乐此辰,不得似公之邑也。”
同时,“采风”或“采诗”的理想被中唐诗人不断提出。但其“采诗”与汉人有异,所采并不是真正来自民间,而是从士大夫的创作中收集而得,与其说是“采诗”,不如说是“献诗”。白居易和刘禹锡是中唐乐府大家,白氏真正主张的是“采诗以补察时政”,新乐府如《上阳白发人》《卖炭翁》《道州民》都已涉及唐世风俗的叙写。刘禹锡《淮阴行》“以裨乐府”其实就是一种采诗的思硌,他在《采菱行》《插田歌》中明确表示要赋之“以俟采诗者”。这就进一步把与六朝乐府有亲缘关系的中唐乐府赋予汉乐府的政治意义,并在题材上进行了扩充。
这种“采诗”的思路为中唐文人所共有:随着中唐文人纷纷到地方就职,送行者常期待被送者因为在地方施政得当而能让当地民众作歌谣以颂之,这预设的正是“采诗”的可能。此外,有些作品本身就是在表达某州县长官的“政教得失”,背后还是体现“采诗”的观念。这一类型的创作未见于初、盛唐,却为中唐文人所发掘,这都说明汉代“观风”或“采风”的传统在中唐复兴。
各类文体中,乐府的起源本与“采诗”或“采风”的理想直接相关,当采风的传统被再次强调,“观风俗得失”不再依附于“察吏人善恶”或王朝礼乐的落实,而是更直接地与百姓生活的具体情况相关,这就让与“观风俗”最直接相关的乐府产生创作上的转变。中唐之所以出现大批书写风俗的乐府,背后正涉及唐人在观念上的转变。
(摘编自吕家慧《论中唐乐府中风俗题材的兴起》)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初唐乐府华丽浮艳,以歌颂、美化君王的德政为主,其中虽也有涉及市井生活之作,但现实针对性不强。
B.中唐乐府否定汉乐府价值,直接继承先秦诗歌的“风刺”传统,但又对汉乐府观风知俗的传统有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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