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商业银行及其管理 (一)单元制 这种制度主要以美国为代表。其特点是法律禁止或者 严格限制银行设立分支机构,银行业务由完全独立各个银行 分别办理。美国曾长期实行完全的单元银行制度,不许银 行跨州经营和设
立分支机构。美国实行联邦制,设立银行 可向联邦政府注册,成为国民银行,也可向州政府注册, 成立州银行。单元制虽然强化了银行与当地经济的联系, 限制了银行垄断势力的发展,但它人为限制了银行的发展, 影响了银行竞争力的提高。1997年后随着《跨州银行法案》 的实施,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已不存在实质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