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电大金融系国际贸易答案
2.如果买卖合同中用了FOB术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答: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4.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洁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买方义务: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
3.CFR术语有什么变形?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况?
答: CFR的变形,是为了解决卸货费在买卖双方之间如何划分。具体分为:
(1)CFR Liner Terms (CFR班轮条件)
这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FR Landed(CFR卸到岸上)
这是指由卖方负担卸货费,其中包括驳运费在内。
(3)CFR Ex Tackle (CFR吊钩下交货)
这是指由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吊起卸到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到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4)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
这是指货物运到目的港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从舱底到码头的费用。 应当指出,在上述CFR后面另例附加条件,只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的问题,尽管CFR术语有不同变形,但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线,并无任何改变。
4.简述六种主要贸易术语的区别。
答:FCA、CPT、CIP三种术语分别是从FOB、CFR、CIF三种常用贸易术语的基础上为了适应多种运输方式的需要而产生的,其与三种常用贸易术语的共同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