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失败的。教师对幼儿全面、正确的了解,既可来自书本知识和听课,更需要来自于自身工作经验的积累,来自于与幼儿共同生活、交往和教育互动这一过程。在此过程中,教师要不断总结、反思、改进。
教师还应具备有效组织教育内容的能力。过去,我们总是在找教材、用教材,却忽略了孩子们真正需要什么,也忽略了所选所用教材的适宜性--即是否适合本班幼儿发展的需要。通过对《纲要》的学习和领悟,在选择教育内容上我们有了新的认识。从孩子们的眸子、兴趣和需求中找到了孩子们渴求的知识。这正是一名教育者所需要的“眼光”。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幼儿的兴趣是短暂的,不能更深入地开展主题,只能停留在表面。
四、具备创设支持性环境的能力
教师不仅要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健康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还要为幼儿创设充满关爱、温暖、尊重的具有支持性的精神心理环境,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
《纲要》指出,教师要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和每一个孩子交往,关注孩子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同时注意积极地调整周围人对幼儿的评价,给幼儿积极、健康、支持、温暖的成长环境。
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只有在正确把握幼儿学习方式的基础上,才将避免或再次发生过去历次教育改革在两极价值取向上的偏颇,力图在教育目的与幼儿发展规律之间寻求平衡点,揭示“控制幼儿”与“放任幼儿”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性,教育改革正在逐步兴起,从根本上促进幼儿发展,体现《纲要》“以幼儿发展为本”提倡终身教育的这一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