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计算公式为: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2)从价税--以进口商品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为: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3)混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4)选择税--对于同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在征税时选择其中一种计算应征税款。一般是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
(5)差价税--当某种商品国内外都生产,但国内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进口产品的进口价格时,为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和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这种关税称为差价税。
2、简述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和条件。
答:(1)反倾销税的定义指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进口方主管机构对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反倾销税的税额不得超过所裁定的倾销幅度。
(2)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和条件
①存在倾销。倾销是指一种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出口方用于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价格,在确定一种产品是否倾销时,必须比较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与出口方的国内消费价格。如果前者低于后者,即被认为是倾销。②存在实质损害。指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或是指对进口园产业产生实质威胁,或是指对进口国新建产业产生实质障碍。以下内容构成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或受到损害的威胁:③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证明进口国国内或相似产业的损害是由于进口产品的倾销造成的。
3、简述普惠制的基本原则。
答: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经过长期斗争取得的,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关税优惠待遇。其主要内容是:在一定数量范围内(主要指关税配额或限额),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工业品减免关税。对于超过限额的进口则一律征收最惠国关税。
普惠制有三项基本原则:①普遍性原则,指发达国家应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尽可能给予关税优惠;②非歧视原则,指发达国家应对所有发展中国家一视同仁,实施统一的普惠制,而不应区别对待;③非互惠原则,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关税待遇,不应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反向对等优惠。概括起来说就是,发达国家应对从所有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全部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单向优惠关税待遇。
五、论述
1、试以局部均衡分析方法分析小国进口关税的经济效应。
答:小国征收关税的影响的局部均衡可用下图分析。图中Sd表示A国生产的X产品的供给曲线。供给曲线说明了生产者每增加一个单位该商品所支付的额外成本,因为供给曲线表明了生产者对每一单位商品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Dd表示A国对X产品的总需求曲线,既包括对国内生产的X产品的需求,也包括对外国生产的X产品的需求。需求曲线表明了消费者对新增的每一单位商品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交于点H。自由贸易条件下,A国国内产品价格与世界价格一致,都为Pw。在此价格条件下,A国对X产品的需求量为D0,国内供给量为S0,供求存在缺口,即贸易量为D0-S0。在此供求关系下,生产者剩余为e,消费者剩余为(a+b+c+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