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
3、 重量验收:对于有重量要求的设备先安排过磅检斤并保存好过
磅单据;
4、 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
保养说明书和备件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专用工具、监测和诊断仪器、特殊材料、润滑油料和通讯器材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对于有特殊材质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生产或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材质分析报告书》,否则不予验收;
5、 开箱验收:对于装箱运输的设备要现场开箱验收并做好开箱记
录。如开箱后不易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家协商由需方代管,在安装之前再行开箱检验。
6、 设备性能验收:本次验收属于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设备
性能验收要在设备安装完毕,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之后进行。
7、 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设备(材料)交接验收单(见附表),供
需双方各执一份。交接验收单和所有技术资料交设备主管工程师统一保管,工程施工完毕后转交档案室或设备部存档。仓库管理员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8、
9、 货到现场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设备由供货厂家保管。 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三、卸车保管:
1、对于现场具备安装条件的设备,由各专业主要负责人联系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