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0-2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10-060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书已于2010年10月15日以电话、书面及电子邮箱形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李强武先生、张翠瑛女士、金蕙女士。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主席李强武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