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级会计学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4 投资
(2)由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是指企业因改变了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 而由金额较大且距到期日时间较长的尚未处置的原持有至到期 投资转化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 额比较重大时,一般认为尚未处置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再认 定为能够持有至到期,因此需要其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前 提条件是该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价格且公允价值能够持续 可靠计量)。这实际上是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重分类。遇到下列情况时,并不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而是仍作为 持有至到期投资对待。这些情况包括:
(1)部分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较近,且市场 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部分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 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