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全面维护服务合同
宜昌市综艺包装有限公司网站维护合同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网站维护方案并按要求进行网页制作及添加相应功能,由甲方看过样本后,提出相应意见,乙方酌情按甲方要求修改并完稿。甲方的每次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必须尽快给予解决。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方案进行技术审查,若甲方不执行乙方提供的技术审查意见,执意按照自己的方案执行,产生任何问题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服务期限
自 2013 年 9 月 26 日至自 2014 年 9 月26 日。
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后,甲方才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修改部分的所有权仍属乙方。
七、合同解除
1.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解除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后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通知对方后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合同履行事宜。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维护费,对逾期支付的部分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网站不能正常运行,每天承担元的违约金。
九、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