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中餐补贴
六、员工班中餐补贴实施后,食堂承包方必须增加班中餐品种,改善班中餐质量和环境卫生,加强用餐管理。执行情况由职代会职工生活委员会负责监督,上述要求如未达到标准由矿业公司对食堂承包方进行考核。
七、员工如对班中餐补贴执行情况有异议,或对食堂承包方执行补贴情况有投诉,请及时向矿业公司职代会职工生活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办公室设在矿业公司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是18608836336)。
八、本办法提交职代会职工生活委员会审议后,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由临沧矿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临沧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