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发文机关印章。 按照《××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处理办法>细则(试行)》“公文除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加盖发报
专用章外,其他公文一律加盖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盖印的
位置一般应上距正文2mm~4mm。,以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
为标准。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
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
线压在成文时间上。联合行文的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
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
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
3m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
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
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
中排布。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这里需要注
意的是,新《办法》规定,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
章,而旧《办法》只是规定,联合上报的非法规性文件由主办机
关加盖印章。
7.附注。 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文如有附注,用3
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上行
文的“请示”文种中,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三、版记部分 主要标识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
印发时间等要素。
1.主题词。 是进行文献标引、存储、检索等工作的工具,
位于附注之下,抄送机关之上,它是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提高
办公效率和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的排列次序为:反映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