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商品商业分类3.2(5) 2021-02-21 10:30 1 化妆品的定义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搽、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口腔黏膜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共19页: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下一页 §1.4商品商业分类3.2(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