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虚假拆分资金 为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东方电子通过在烟 台某银行南大街分理处设立的东方电子户头、 账号,在该行工作员配合下,中转、拆分由 证券公司所得的收入,并根据虚假的合同和 发票,伪造了1509份银行进账单和相应的对 账单,金额共计17.0475亿元。该分理处还依 据隋元柏、方跃等人旨意,在东方电子提供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询证函上加盖“确认” 公章,从而为东方电子虚造财务报告打下基 础,也为该报告通过“审计”埋下伏笔。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分析(13)
2021-02-21 10:31
东方电子审计案例分析(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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