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一)基本响应:XX中心卫生院接到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疫情性质、规模进行调查评估,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卫生局报告。
(二)扩大响应:当传染病疫情动态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时,XX中心卫生院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先期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组织专业人员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检测,明确传染病疫情性质,提出防控措施,确定疫点,加强对密切按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疫源地消毒和个人防护,预防交叉感染。
(二)组织医疗救治,减少疫情损失。
加强对医疗救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医疗救护组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隔离与治疗,做好病人抢救和转运工作。
(三)加强监督执法,确保措施落实。
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对疫报告、传染病管理、密切接触者隔离、疫源地和医院消毒,以及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食卫生的监督力度。
(四)做好卫生宣传,消除公众恐慌心理。
组织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消除公众恐慌心理。
(五)规范情况报告,保证信息通畅。
全面收集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及时报告疫情处置情况,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真实。
四、应急结束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后期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结束后,XX中心卫生院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等进行评估。并上报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