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一次入学考试
报名须知
(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在报名之前必须取得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符合方可报考):
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b.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c.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
d.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e.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f.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报考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副高以上职称)。
5.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6.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