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 2021-02-21 10: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5号《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1月2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共14页: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下一页 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载这篇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