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

2021-02-21 11:22

《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经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于2014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

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

(2014年2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养老机构的发展,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保障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设立、规划建设与扶持优惠、服务规范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养老需求状况,将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发展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举办保障性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机构发展中的作用。

第五条 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养老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卫生计生、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


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心动周期中主动脉血压最低值称为 A.收缩压 B.舒张压 C.脉压 D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