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岗位责任制
本标准规定了徐州市矿务集团夹河煤矿机电科低浓度瓦斯发电厂各级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1.科长的岗位职责
(1) 科长协调生产、经营、行政等各方面的关系,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现电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
(2)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工作,每月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次。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亲自过问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
(3)主持安全情况分析会议,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布置并组织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重视安全技术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违章活动。
(5)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不断改善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职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
(6) 定期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
(7)对自己所发布的命令负责。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指示等因贯彻不力而酿成设备和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应负直接领导责任。
(8) 领导物资供应部按计划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安全用具,并做好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和运输、保管、发放等工作。
2.电厂厂长岗位职责
在分管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电厂的生产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电厂安全生产。
(2)负责组织电厂的生产运行,安排电厂运行工的倒班。
(3)负责完成电厂的经济指标,包括收入(发电量)、成本(修理用配件、油料、运费)等。
(4)按照电厂运行工岗位职责,负责电厂运行工的管理和考核。
(5)组织运行工认真贯彻执行“电厂操作规程”。按照设备巡检项点,组织好设备巡检工作。
(6)组织贯彻执行“电厂机组维护保养规范”,按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负责电厂运行工的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
(8)负责组织电厂的文明生产,确保设备、环境的卫生规格化。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技术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电厂厂长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各自分管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本专业的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现场规程的制定和审查工作,对其正确性负责,并督促实施和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本专业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