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为提高抗御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担任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加强对各类特大事故的应急工作的领导,选派骨干力量分别担任通讯组、抢救组、交通治安组、救治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的组长。并备齐救援物资,如车辆、吊车、担架、氧气袋、止血带、送风仪器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根据危险目标模拟事故状态,制定出各种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方案,如支模架坍塌、大型设备坍塌、基坑坍塌、触电、人员中毒、毒气泄漏、燃烧、爆炸、停水、停电等,包括通讯联络、抢险抢救、医疗救护、伤员转送、人员疏散、生产系统指挥、上报联系、救援行动方案等。
(二)、项目部制订事故处理程序图,一旦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快速、有效、有序运作,做到临危不俱,正确指挥。事故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处置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