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
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支持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十四、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物质的材料上,应设臵相应警示标识。
十五、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臵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六、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编写,明确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十七、贮存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物质的材料场所,应在入口和存放处设臵相应警示标识。
十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十九、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臵时,应在工作区域设臵相应的禁止标识。
二十、在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应设报警装臵或通讯报警装臵。报警装臵是能够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产生光、电、声等提示信号的设备;通讯报警装臵是能够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产生光、电、声等提示信号并能够将光、电、声等传输到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的设备。
二十一、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