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签发:
关于承兑汇票贴息上调的通知
由于国家金融银根紧缩,利率上涨,银行承兑汇票贴息上升,从即日起,所有承兑汇票贴息由原来的百分之四调整为百分之六,所有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的,必须由客户亲自提交至无锡总部财务部,若客户不能亲自提交的,需提供客户亲笔签名的委托书给该业务员。客户拒绝承担贴息的由该业务员承担百分之四的贴息。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告申请,说明事由,并由客户亲笔签名、业务员签名,交分公司经理确认后递交至财务部,由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财务人员将对所有承兑汇票进行登记回访,若发现异常情况,将移交法务处理。
此通知即日生效,请各业务员配合执行。
无锡永佳利财务部
2011-10-24
主题词:关于承兑汇票贴息
呈:严总
送: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