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工作的
试验检测人员档案、仪器设备管理和试验检测业务档案,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工地临时试验室需填写“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建设单位按照合同以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审查、确认,审查通过后报送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质监机构对通过备案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出具“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备案通知书”(见附件3)。工地临时试验室对经建设单位审查通过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或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的,应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五、工地临时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工地临时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工地临时试验室印章,印章包含的基本信息有: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临时试验室。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结果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并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授权负责人变更需由母体试验检测结构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擅自离岗或同时任职于两家及以上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均视为违规行为,按照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 予以扣分,当其信用等级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临时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工地临时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等于70分的,其授权负责人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