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行政复议由有行政复议权的上级行政机关作出;
( 2 )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审查部分
抽象行政行为;
( 3 )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申请而引起;
( 4 )行政复议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
( 5 )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16、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
( 1 )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复议权原则;
( 2 )一级复议原则;
( 3 )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
( 4 )全面审查原则;
( 5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
( 6 )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
17、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 1 )法定依据的审查;
( 2 )法定权限的审查;
( 3 )法定程序的审查;
( 4 )滥用职权的审查。
18、如何理解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 1 )规范人们行为的手段不同。法律把社会成员的权利界限和义务责任用明确的条文规定下来,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明确性和逻辑性,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手段
要有效用,当然要依赖社会成员守法的自觉意识,但法律主要靠“ 他律” ,是靠外
在的强制力来发挥作用,是通过社会成员的惧怕心理来起作用的。因此,法律的
约束功能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道德规范却不具有以国家权力作后盾的强制性。道德的实施是通过教育、舆论、习惯和传统对人们发生作用的,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使人们自觉地遵守这些社会规范的。
( 2 )规范人们行为的范围和程度不同。由于法律的“ 他律” 性、强制性等特点,决定了法律在规范人的行为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程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道德对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调整范围要比法律调整的范围宽泛得多。一般说来,凡法律能够调整的领域,道德都可以调整,即使法律不能涉及调整的领域,道德也可以调整。
( 3 )两者相互影响、相互补充。法律一方面要受道德的制约,但另一方面法律也有助于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道德先于法律而产生,其覆盖面又广于法律。首先,道德是立法的基础;其次,道德也是执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