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党支部(小组)特色活动立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党支部“最佳方案”1500元/项;教工党支部(小组)“优秀方案”3000元/项,学生党支部“优秀方案”1000元/项。
2、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学校将依据立项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分期下拨至各专用账户,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厉行节约。
3、鼓励各单位对学校立项项目在经费上给予适当配套支持;对未被学校立项的特色活动方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并指导实施。
4、项目结题并通过验收后,学校给予的经费余额留作本党支部(小组)活动经费。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党支部(小组)特色活动立项评审组”,组织项目的评审验收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开展党支部(小组)活动立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基层组织活动的一次探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实效。
2、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认真指导所属党支部(小组)及广大党员开展此项活动。
3、各党支部(小组)要把活动方案的设计、制定过程作为党员受教育、基层组织提升凝聚力的过程,以此为契机,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4、各党支部(小组)要处理好立项活动与正常的支部活动的关系,不能以立项活动代替全部的组织活动。要在活动形式上同党日活动加以区别,党日活动是本单位党的组织规定某日为开展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一般时间较短、内容较单一;而立项活动可以是连续的一段时间,也可是不连续的若干个时间段或跨学期的活动,党员可以集中开展活动,也可分散成组或个别开展活动。